被燒毀的枸杞樹棵數及當年的可得收益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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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農林業(yè)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
新農林鑒字[2009]第0626號
一、基本情況
委托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墾區(qū)人民法院
委托鑒定事項: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墾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原告孔XX與被告楊XX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1、對被燒毀的枸杞樹棵數進行鑒定;2、對被燒毀枸杞樹當年的可得收益進行鑒定;3、對枸杞樹本身的價值進行鑒定。
受理日期:2009年6月12日
鑒定日期:2009年6月17日
鑒定地點:五家渠市101團新二連孔XX枸杞承包地
在場人員:原告方:胡XX(孔XX的妻子);被告方:楊XX;法院工作人員:賈玲玲;鑒定人:趙桂榮、李根才。
二、檢案摘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墾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原告孔XX與被告楊XX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因案情審理之需,特委托新疆農林業(yè)司法鑒定所對原告孔XX種植的枸杞地中1、被燒毀的枸杞樹棵數進行鑒定;2、被燒毀枸杞樹當年的可得收益進行鑒定;3、對枸杞樹本身的價值進行鑒定。
三、檢驗過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09年6月17日指派鑒定人員趙桂榮、李根才二人組成鑒定組,在五家渠墾區(qū)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與雙方當事人一起對涉案地進行了現(xiàn)場勘驗及調查:
1、該塊枸杞地位于五家渠市101團新二連,地理坐標為:東經87°32′39″,北緯44°10′42″。2009年5月初楊XX清渠道時不慎將孔XX種植的部分枸杞樹燒毀。
2、涉案枸杞1994年種植(從精河引種),品種不詳,枸杞栽植株行距1米×2米,即每畝330株。枸杞平均地徑6.23厘米,該地地頭靠近水渠邊蘆葦草生長旺盛,被燒毀的枸杞樹位置均在靠近渠道邊上的栽植行第一顆枸杞樹(枸杞樹栽植行與渠道走向垂直)。經現(xiàn)場清點,被燒毀的枸杞樹有6株。
四、分析說明
?枸杞屬茄科,為多年生灌木。其果實常作藥用和營養(yǎng)滋補品,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枸杞樹一般在4年后進入盛果期,可畝產干果300公斤左右。10年后樹勢老化進入衰果期,可畝產干果160公斤左右。10年至15年的枸杞樹需要進行更新。
據市場調查:北疆地區(qū)種植枸杞一般采用1米×2米的株行距,即每畝330株。每年每畝地的管理費用為1000元左右(包括:肥料、農藥、水費、人工等),鮮枸杞采摘費每公斤1元,枸杞干鮮比為1:4,干枸杞市場收購價平均為25元/公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下發(fā)的新計價房[2001]500號文件喬木和經濟林補償:果樹規(guī)格在5-15㎝的,其補償標準為40-60元/株(計損按平均價50元/株計)。
涉案枸杞是1994年種植的,至2009年已有15年的樹齡,樹勢老化需進行更新。即每株產干枸杞0.5公斤(160公斤/330株),采摘費每株2元(0.5公斤×4×1元/公斤),管理費每株3元(1000元/330株)。
被燒毀的6株枸杞樹當年的可得收益:6株×0.5公斤/株×25元/公斤-6×2元(采摘費)×3元(管理費)=39元。
被燒毀的6株枸杞樹本身的價值:6株×50元/株=300元。
五、鑒定意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五家渠墾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孔XX與楊XX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1、被燒毀的枸杞樹有6株;2、被燒毀枸杞樹當年的可得收益為39元;3、被燒毀的枸杞樹本身的價值為300元。
國家司法鑒定人:趙桂榮??執(zhí)業(yè)證號650000024028
?????????????????李根才??執(zhí)業(yè)證號6501050058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自: 新疆農林牧司法鑒定中心 ??? 責任編輯: 新疆農林牧司法鑒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