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地被水淹后造成的損失進行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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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農(nóng)林業(yè)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意見書
新農(nóng)林鑒字[2012]第0809號
一、基本情況
委托人:烏蘇市人民法院
委托鑒定事項:對徐軍承包種植的約9畝番茄地被水淹后造成的損失進行司法鑒定。
受理日期:2012年8月2日
鑒定日期:2012年8月3日
鑒定地點:烏蘇市XXX阿克奇村二組徐軍番茄種植地
在場人員:原告代表:鄧美靈,被告代表:楊濤,法院工作人員:甄虹、張豪杰,鑒定人員:徐天友、張麗偉。
二、檢案摘要
烏蘇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徐軍訴被告烏蘇市水利局XXX水管所、烏蘇市水利局財產(chǎn)損害糾紛一案,為查明徐軍承包種植的約9畝番茄地被水淹后造成的損失,特委托我所對此事項進行司法鑒定。
三、檢驗過程
我所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8月3日指派鑒定人員徐天友、張麗偉二人組成鑒定組,在烏蘇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對該地進行了現(xiàn)場勘驗及調(diào)查:
1、該地位于烏蘇市XXX阿克奇村二組,衛(wèi)星方位坐標為北緯44°30.921',東經(jīng)84°46.067'。
2、據(jù)原告代表鄭美靈所述:我們種植的番茄于2012年7月12日被水淹,地被淹后地內(nèi)番茄開始腐爛,僅剩地西南頭沒有被淹。
3、據(jù)被告代表楊濤所述:該番茄地被水淹是事實,但是番茄地被淹是另有原因的。
4、現(xiàn)場勘驗情況:番茄鋪膜種植,一膜三行,渠水灌溉。采用開溝灌水、番茄種植在畦面上。平均畝有番茄株數(shù)為3430株,單株腐爛番茄平均為13個,番茄單果重平均為82.5克,平均每畝腐爛番茄為3679公斤。用GPS實際測量被淹番茄面積為6.3畝。
四、分析說明
1、該地番茄采用開溝灌水、番茄種植在畦面上,被水淹時部分水隨溝流走,減輕了畦面上番茄的腐爛比例,沒有造成更大的損失。
2、據(jù)調(diào)查番茄收購價格為0.36元/公斤,番茄采摘費及運費平均為0.1元/公斤。
損失計算:6.3畝×3679公斤/畝×(0.36元/公斤—0.1元/公斤)=6026元。
五、鑒定意見
徐軍承包種植的番茄地實際被水淹的面積為6.3畝,被水淹后造成的損失為6026元。
國家司法鑒定人:徐天友???執(zhí)業(yè)證號650111085038
張麗偉???執(zhí)業(yè)證號650109085030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來自: 新疆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 ??? 責任編輯: 新疆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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