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受損終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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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第六師芳草湖農(nóng)場二場職工李某為了便于收獲,租用新疆某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的無人機給自家120畝成熟的冬小麥噴施“百草枯”和“敵草快”防除綠色雜草。因為藥液漂移造成麥田周圍王某等10戶職工686畝向日葵、葫蘆瓜等農(nóng)作物不同程度受損,造成減產(chǎn),甚至是絕收。雙方多次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不成,王某等人想去法院起訴,又不懂法律,無奈之下,他們來到芳草湖墾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芳草湖墾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啟動“綠色通道”,指派辦案經(jīng)驗豐富的道然律師事務所主任朱長平、律師劉瑩代理此案。受到指派后,朱主任和劉律師從法律角度向王某等人詳細分析了案情,和王某等人一起趕到連隊查看受害作物,和連隊技術人員進行溝通詢問情況,并委托新疆農(nóng)林牧
司法鑒定
中心對受藥害的作物進行司法鑒定等為訴訟做準備。將李某和新疆某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因藥害造成的各項損失。最終,該案經(jīng)過一審、二審審理,法院判決李某和新疆某無人機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王某等人農(nóng)作物受藥害的損失。
來自: 新疆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 ??? 責任編輯: 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