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畝林地遭破壞 恢復原貌約需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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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民網烏魯木齊9月27日訊 (通訊員 李芳芳)近日,阿勒泰地區(qū)森林公安局為了查明廖某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中對101.5畝(67670平方米)林地被破壞,恢復原貌所需要的費用,特委托新疆臻冠達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鑒定中心對此事項進行司法鑒定。
經記者多方了解,廖某的拌合站和料場位于吉木乃縣托斯特鄉(xiāng)國道219線吉木乃至和布克賽爾公路工程施工現場。違法行為于2016年5月就已開始。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森林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現場占地共有兩塊,分別為拌合站和料場。拌合站占地形狀為不規(guī)則多邊形,占用林地總面積為67670平方米(約為101.5畝)。
據新疆臻冠達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人員表示,非法占用破壞林地,使原有適宜植物生長的土壤層不復存在,加之自然條件惡劣、即使通過人工恢復植被,短期內亦無法恢復至植物種類豐富、結構完整、植物交織覆蓋的原貌、短期內地表植被不能起到保持水土、涵養(yǎng)水源及凈化空氣的生態(tài)功能。
林地被破壞,恢復原貌(恢復原有生態(tài)功能)所需要的費用參照森林植被恢復費標準進行計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經批準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交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yè)局印發(f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通知(財綜【2002】73號)的規(guī)定:防護林植被恢復費為8元/平方米。
律師點評:
針對類似案件,新疆農林牧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艷林認為,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根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是指違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guī)中關于土地管理的規(guī)定。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來自: 中國農民網新疆頻道政策法規(guī) ??? 責任編輯: 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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