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沙雅縣蓋子庫木鄉(xiāng)熱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的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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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查處的沙雅縣蓋子庫木鄉(xiāng)范圍熱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為查明:1、2013年被沙雅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查處地塊的面積、地類屬性予以鑒定;2、2016年6月現(xiàn)場勘驗該地塊的面積、地類屬性及損失予以鑒定;3、2013年被查處的涉案地塊與2016年6月現(xiàn)場勘驗該地塊的比對圖。特委托我中心進行司法鑒定。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于2016年8月4日指派鑒定人員趙桂榮、趙明二人組成鑒定組,對相關情況及案件資料進行了調查、鑒定。
鑒定過程
1、涉案地塊位于沙雅縣蓋子庫木鄉(xiāng)范圍。2013年被沙雅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查處地塊的拐點處GPS坐標點為:
2013年被查處地塊拐點坐標
3、經沙雅縣胡楊林管理站根據(jù)上述地塊GPS坐標比對結論:
2013年被查處地塊面積為40.45畝,其中39.2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36號林班76小班范圍內,地類為灌木林地,郁閉度0.3;其余1.25畝不在沙雅縣地方級和國家級公益林范圍內。
2016年6月勘驗地塊面積為48.92畝,其中0.69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7號林班5小班范圍內,地類為有林地,郁閉度0.4;其中24.2畝位于沙雅縣地方公益林7號林班4小班范圍內,地類為灌木林地,覆蓋度35%;其余22.58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7號林班133小班范圍內,地類為沙生灌叢地;其余1.45畝不在沙雅縣地方級和國家級公益林范圍內。
分析說明
1、毀林開荒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經批準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單位,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交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林木補償費。

2、財政部、國家林業(yè)局印發(fā)《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通知(財綜【2002】73號)的規(guī)定:國家級公益林地植被恢復費為10元/平方米,即6667元/畝。地方級公益林地植被恢復費為8元/平方米,即5333.6元/畝。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發(fā)展計劃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財政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新國土資發(fā)【2009】131號”文件規(guī)定:郁閉度(覆蓋度)在0.2-0.4的林木補償費為300元/畝。
4、2016年6月現(xiàn)場勘驗涉案地塊造成的損失為:
涉案國家公益林:(0.69+22.58)畝×(6667元/畝+300元/畝)=162122.09元。
涉案地方公益林:24.2畝×(5333.6元/畝+300元/畝)=136333.12元。
損失合計為:162122.09元+136333.12元=298455.21元。
鑒定意見
2013年被查處地塊面積為40.45畝,其中39.2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36號林班76小班范圍內,地類為灌木林地,郁閉度0.3;其余1.25畝不在沙雅縣地方級和國家級公益林范圍內。
2016年6月勘驗地塊面積為48.92畝,其中0.69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7號林班5小班范圍內,地類為有林地,郁閉度0.4;其中24.2畝位于沙雅縣地方公益林7號林班4小班范圍內,地類為灌木林地,覆蓋度35%;其余22.58畝位于沙雅縣國家級公益林7號林班133小班范圍內,地類為沙生灌叢地;其余1.45畝不在沙雅縣地方級和國家級公益林范圍內。造成的損失為298455.21元。
來自: 農林牧司法鑒定 ??? 責任編輯: 農林牧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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