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yè)鑒定-涉嫌濫伐林木立木蓄積及價值做司法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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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為查明楊某涉嫌濫伐林木一案中166棵新疆楊和7棵胡楊的立木蓄積及價值,阿拉爾森林公安局特委托新疆司法鑒定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對此事項進行司法鑒定。
新疆司法鑒定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接受委托后,于1月22日指派鑒定人員對該案進行了鑒定。
據(jù)了解,涉案被伐林木位于第一師阿沙公路212公里處以北約50米的棗樹地旁的林帶內(nèi),被伐林木為新疆楊和胡楊,其中新疆楊共計166株、伐根直徑在8-24厘米之間,胡楊共計7株、伐根直徑在18-21厘米之間。
“根據(jù)楊樹及胡楊伐根蓄積表對涉案林木逐一計算累加,涉案被伐166株伐根直徑在8至24厘米之間的新疆楊蓄積為12.428立方米,被伐7株伐根直徑在18至21厘米之間的胡楊蓄積為0.8001立方米?!辫b定人員說。
據(jù)調(diào)查林木市場價格平均為每立方米500元,涉案被伐的166株新疆楊及7株胡楊的價值為6614元。
該鑒定得出的意見為:第一師阿沙公路212公里處以北約50米的棗樹地旁的林帶內(nèi)被伐的166株新疆楊的立木蓄積為12.428立方米、7株胡楊的立木蓄積為0.8001立方米,價值共計6614元。
來自: 新疆農(nóng)林牧司法鑒定中心 ??? 責任編輯: 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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