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樹遭受火災 司法鑒定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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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一O四團六連的原告李某平種植的桃樹遭受了火災,損失嚴重,為查明桃樹受損損失(桃樹價值及收益)及投資成本(草簾、毛氈損失),李某委托了新疆臻冠達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司法鑒定
中心進行鑒定。
該中心接受委托后,于2018年11月8日指派鑒定人員趙桂榮、趙明二人組成鑒定組,與原被告雙方代表共同對該地進行了現場勘驗,同時去連隊辦公室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原告李某介紹,該地栽植品種較多,有蟠桃、油桃、水蜜桃、黃蟠等,均為嫁接桃樹。桃樹被火燒后根部發(fā)出的枝條為毛桃,若想收獲桃子需重新嫁接,并培養(yǎng)4-5年才能進入掛果期,7-8年進入盛果期。
根據現場勘察顯示,涉案地上的桃樹已被挖除,工人正在地里裝運剩余的被挖掉的桃樹。從栽植痕跡可測量出桃樹定植株行距為1.8m×3m左右,地塊中間有一條土路。路東有8行桃樹,路西有10行桃樹,南北向定植。地里被挖除的桃樹及堆在東面空地的桃樹地徑粗8-14cm左右,大部分桃樹主干及主枝被燒黑。
鑒定人員通過現場勘驗及調查了解的情況分析:涉案地塊桃樹被火燒的比例較大,占總棵數的89.6%。主桿或主枝被火燒黑,其本身已無結果能力。根部能萌生的枝條為砧木發(fā)出的枝條,需重新嫁接桃樹品種(嫁接一個結果枝需1.5元,每棵樹一般3-4個結果枝),經過培育3-4年開始正常結果,5-6年才能進入盛果期。
桃樹遭受火災的損失(桃樹價值及收益):
算法1:若參照新國土資發(fā)[2009]131號文件–《自治區(qū)重點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計算,規(guī)格在8-14cm的桃樹平均價值在172.5元/棵(此法不再單獨計算收益損失),其損失為:
1508棵×172.5元/棵=260130元(算法1)。
算法2:若按重新購買苗木(或從根部萌生枝條重新嫁接)培育至結果盛期計算損失,則需計算重新購買苗木的損失(或嫁接費用)以及培育期間的收益損失。通過市場調查,購買嫁接好的苗木,成本在6元左右,開溝、挖坑定植及灌水的費用6元左右/棵。培育期間的凈收益損失平均按5年計算,每年凈收益平均按2600元/畝計算。其具體損失為:
1508棵×12元/棵+18.8畝×2600元/畝˙年×5年=262496元(算法2)。
最終
司法鑒定
確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一O四團六連1斗4號地原告李曉平種植的桃樹遭受火災受損損失(桃樹價值及收益)為260130元(算法1)或262496元(算法2);投資成本(草簾、毛氈損失)為22620元。
責任編輯: 李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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