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趙霞)2024年5月11日,新疆某縣人民法院為了妥善處理一起涉及土地果樹價值的案件,依法委托新疆臻冠達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對當?shù)?241.3?畝土地上所種植的果樹價值進行評估鑒定。這一舉措充分體現(xiàn)了該縣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中對公正、客觀、科學原則的堅守,以及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高度重視。
據悉,此次需要評估鑒定的?241.3?畝土地上種植了多種果樹,包括桃樹、杏樹、棗樹等。由于果樹的品種、樹齡、生長狀況等因素對其價值具有重要影響,因此需要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標準進行評估。
該公司收到委托后,于2024年5月12日指派兩名高級農藝師和價格鑒證師組成評估小組前往案涉地對其展開評估勘驗。
據評估組調查詢問得知,涉案土地中的果樹于2012年種植,后期逐年進行補栽,果樹的種類有主要有桃樹、杏樹,其次有少量桑樹、核桃、棗樹。2022年冬季由于氣候等原因導致大量桃樹產生凍害,為保證果樹良好發(fā)展在桃樹基部向上50-70cm處進行截干,更新枝條。園相整齊但雜草較多、整體樹勢偏弱。經鑒定人員逐行逐株清點統(tǒng)計:涉案的241.3畝土地上共種植果樹17334棵,包含桃樹17218棵,其中樹齡10年以上;杏樹111棵,另有4棵核桃樹,1棵棗樹,死亡桃樹206棵。果園內有三塊苗圃地,經現(xiàn)場測量總面積為7.71畝,地塊內套種酸棗苗和桃樹苗,行距80cm,局部缺苗,畝有效株數(shù)1600株左右。
評估專家鄭志強表示,此次評估采用市場法評估?,參考《自治區(qū)重點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新國土資發(fā) 〔2009〕131號),并結合市場調查得出結論為,案涉地241.3畝土地上所種植的果樹價值在120萬元左右。
在整個鑒定過程中,該縣人民法院依法進行監(jiān)督,確保評估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這次鑒定工作是司法公正與專業(yè)技術相結合的一次有益實踐,也彰顯了人民法院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方面的堅定決心和不懈努力,為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注入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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